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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基层连线

遵化市全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

更新时间:2023-06-15 来源:遵化

    遵化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全力争创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契机,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责任和担当

    2023年5月8日,遵化市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副县级以上领导、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及创建工作主管领导等200余人参会。市委书记王凤海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马心刚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会议增强了全市上下鼓足干劲、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团结一心抓好创建工作的信心决心,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迅速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热潮,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深入开展

    科学谋划

    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东中部地区)(试行)》,遵化市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遵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指引创建工作方向。

    精心部署

    制定责任清单,将《测评指标》中涉及的7个测评项目、20项主要内容逐项进行分解,建立《遵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任务分解表》,明确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压实各级各单位责任,明确创建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各项工作。

    创新实践

    按照省民委“两带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唐山市“长城示范带和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工作部署,确定51个创建工作点位,积极推进“长城示范带和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格局。明确“七进”重点点位,创建精品片区,重点培育和选树一批示范典型,通过典型引路辐射和活跃全局。积极协调推进石门镇石门一村“遵化市民族团结进步产业示范园”、马兰峪镇惠营房“中国北方桂花第一村”项目建设,探索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之路,打造特色亮点。

    加强领导、汇聚力量,全力保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落地落实

    加强领导

    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方案,全力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夯实基础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创新思维、灵活方法、突出实践特色、丰富创建工作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活动,动员方方面面力量积极参与、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推动创建工作测评指标全面落实。

    严格督查

    建立督查机制,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不定期督导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上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限期改正,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